我公司下属的一个和日本的合资企业,经营期快到了,打算自然解散
那我们报工商局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里面,是不是一定在内容
里面写上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为清算组组长。这一项呢??
有没有工商局认可的相关决议的范文、模版呢?
答案
年第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三、参加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参加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
四、会议主持人:
五、以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鉴于公司经营市场的变化,公司不能够预期的开发业务,公司决定解散。
2.本次会议结束后15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依法结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由、组成,为清算组组长。
3.会议决定由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公司注销事宜。
全体参加会议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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