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定期与不定期)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08年度部省属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的通知》
办事指南
经办机构: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
办事流程:不定期书面审查: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向特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就特定的劳动保障事项发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通知书》,被审查单位根据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定期书面审查定期书面审查: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就实施书面审查发出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审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审查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予以审查,并对书面审查的情况予以公示。
办事时间:定期书面审查安排在每年1月-4月底。具体时间请注意网上公告和通知
收费标准:无
受理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联系方式:025-83271785025-8327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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