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履约保证金之后什么时候退回
在实践中收到履约保证金之后一般是在合同完成后退回的,如果给付履约保证金的一方不按合约要求履行的,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履约保证金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按照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
第一,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
第二,可以保证招标承建商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杜绝不合理的压价竞标。
第三,有利于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四,有利于我国建筑业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
第五,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业市场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向信誉、质量好的承建商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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