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移动通信总经理郑X建议,应尽快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环境。
郑X说,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市场经济特别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对类似3Q大战、3百大战等新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没有合适的条款可以适用。
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列举法,列举法缺乏兜底性条款,新的竞争方式、经营模式在里面没有列举到,也就没法参照。
郑X说,无法解决新问题,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郑X同时还认为,当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管制的主体也太过于局限,对此也应当修改。它管制的经营主体太局限,局限于盈利机构,而有些非盈利机构,比如说行业协会,它也会涉及到企业之间的竞争,然后做出一些不规范的举动,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材采购方面有时候也有不规范的举动。
此外,郑X代表还认为,该法当中类似于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超过五千元的规定是根据90年代的标准制定的,已经不符合当前的现实。他建议可以改变思路,把相关条款修改为类似这样的文字:有奖销售不得超过交易额的10倍或20倍。他说这是国际上同行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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