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若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15条
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