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尚未完工的商品房实施售后包租策略以展开销售活动的做法,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这一点,我们务必明晰。
然后,一旦该物业如期交付并投入使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府并未强制我们必须禁止采用售后包租这种模式进行房地产销售活动。
然而,由于这种形式的销售方案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较高的投资风险,因此许多业内专家都建议投资者应在决策的过程中审慎分析、深思熟虑,并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与风险评估。售后包租式销售方式所潜藏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过高的销售价格有可能导致预期收益大幅缩水;
其次,资金被非法挪用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再次,在实际运营阶段,可能会面临诸多难以预料的风险;
此外,市场环境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亦可能对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我们还需关注合同条款中所包含的潜在风险因素。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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