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山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二、保山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
三、保山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
2.单位意见(仅限单位职工)
四、保山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办理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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