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将自己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只是父母将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其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仍对子女有监护责任,当子女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作为监护人还是需要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为将子女的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而依法免除自己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有哪些
(一)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如下:
1、父母应当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利与合法利益。
3、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二)《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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