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对象有下列几种:
1、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有哪几类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职业介绍机构氛围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其中,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结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
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刑事诉讼法》第3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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