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工作押金损失的法律途径
时间:2023-09-08 13:10:14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收取了押金,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将押金退还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逾期不归还押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收取了押金,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将押金退还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逾期不归还押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 劳 动 合 同 法 】 押 金 管 理 有 规 定 , 你 了 解 了 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收取押金,但是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押金存入银行或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且自用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将押金退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因此,用人单位在收取押金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扣留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收取押金,但不得超过规定数额,且需将押金存入银行或指定账户,自用工之日起二个月内退还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要求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要求提供担保,保障劳动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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