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
时间:2023-02-25 20:32:34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等等。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注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3、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

4、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规定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应当收缴、销毁;

5、他人的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构成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者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依据有那些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依据有: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三、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包括的内容: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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