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一、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剩余工程款
小包工头讨要剩余工程款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没有解决的话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二、公务员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吗
一、引进对象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主体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
三、引进人才经面试和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引进到市直机关工作的,实行聘任制管理;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合同制管理。引进人才的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四、引进人才进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在空编员额内进行,单位暂无空编的,允许先进后出,在两年内自然减员中冲抵;承担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重点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先超员进编,在今后的自然减员中冲抵。
五、引进到机关的人才,原为公务员身份的,其工资待遇按公务员标准确定,原不是公务员身份的,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相应职级工资标准;引进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职务等级工资制。其中应届毕业生取消见习期。市财政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津贴补助,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的津贴补助,津贴享受期为5年。表现优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优先选拔担任领导职务。引进到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实行协议工资制,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协商,从优确定工资待遇。
六、市委、市政府鼓励用人单位在工资、住房、安家费补贴等方面加大对引进人才的投入力度。市委、市政府对引进到机关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费补贴,硕士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万元,博士一次性发给安家费6万元。引进到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参照这一标准落实待遇,或采取更加优惠政策。
七、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问题。
八、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在公务员岗位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签定用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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