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有质量问题为理由,庐江六户业主在败诉后,依旧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12日,记者从庐江县法院获悉,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扣划了业主的银行存款。
据了解,何某、任某等六户业主在入住庐江县某小区后,长期拒绝缴纳物业费,六户业主各拖欠物业费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该小区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业主向原告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宣判后,六户业主并未履行判决,物业公司遂向庐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提醒,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业主及小区提供服务,业主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对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上存在的瑕疵,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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