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因旷工被除名的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条件是员工经常缺勤没有正当理由,批判教育无效,达到规定的缺勤天数,即连续缺勤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置,如果工会认为不合适,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员工认为企业侵犯劳动权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工会应予以支持和帮助。对缺勤员工的除名处理,应征求企业工会意见。关于缺勤几天自动退休,《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企业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如果雇主想排除连续旷工的员工,他们必须先通知工会。我建议你有事请假,不要旷工。
旷工离职的危害
旷工离职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旷工离职会影响今后再找工作,用人单位在录用时如果了解到当事人曾经旷工离职,就会拒绝录取。旷工离职如果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各人的社保、档案等证明会出现各种的问题。旷工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使得劳动者无法拿到一些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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