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
一、离婚时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行不行
离婚时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可以进行分割。因为孩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孩子,父母虽然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也无权处分、分割孩子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财产,对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二、孩子买的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这套房子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子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不过,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
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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