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儿子可以共同拥有房产证吗?
时间:2023-08-31 11:10:13 3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姓名,可以确定房屋权益属于谁。对于给孩子名下房产的情况,这房子是属于孩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属于他一人,和他父母无关。他父母欠钱,不能拿不属于他爹妈自己的财产抵债。

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姓名,可以确定房屋权益属于谁。不看别的。你说的情况,住房登记在孩子名下,这房子是属于孩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属于他一人,和他父母无关。他父母欠钱,不能拿不属于他爹妈自己的财产抵债。

父母房产证上孩子的名字,房屋权益属于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房产证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一般都会被作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即房子的权益属于父母和子女共有。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无条件监护权,而子女则有义务尊重父母。因此,在房产证上,子女的名字是作为共有共有人出现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将房产作为子女的婚前财产或者夫妻间财产,那么子女将仅拥有其中一半的权益。

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姓名,可以确定房屋权益属于谁。住房登记在孩子名下,这房子是属于孩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属于他一人,和他父母无关。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房产证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一般都会作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即房子的权益属于父母和子女共有。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无条件监护权,而子女则有义务尊重父母。因此,在房产证上,子女的名字是作为共有共有人出现的。不过,如果父母将房产作为子女的婚前财产或者夫妻间财产,那么子女将仅拥有其中一半的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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