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担保期限不能再找担保人要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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