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一)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二)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三)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四)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因此,在诉讼时保证人中有人无力支付时,其负担即落在其他保证人身上。但若保证人中一人向债权人为全部清偿,而主债务人无力支付,则损失由该保证人一人负担;这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本可以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主张对方的诉权仅限于他自己应负责的部分。(五)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因为保证人的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而从债务不能比主债务更多。反之,他们可以承担较少的债务。因此,如果主债务人承诺给予十个金币,保证人可以就五个金币保证债务,反之则不可。又如主债务人的承诺是无条件的,保证人的承诺可以附有条件,...查看原文
2保证人的条件
根据《民诉法》第212条规定,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而作为保证人的主要条件则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收入稳定,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具有合格担保主体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此外,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担保主体。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也就是所谓的执行担保。因此,作为被执行人或是第三人,要成为执行担保人需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以及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查看原文
3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根据保证合同规定,后者根据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时间计算。保证期间一般为主债履行届满后6个月,若保证合同约定不明,则为两年。诉讼时效则从保证人拒绝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或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尽管两者都涉及保证期间,但其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不同。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到了保证期间的概念,但是它们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是不同的。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一样的,都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而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则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此外,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因此,虽然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涉及到了保证期间的...查看原文
4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代偿能不能提取抵押权同一债务有抵押担保和担保人担保的,先实现抵押物权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所以担保代偿后不能取得抵押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人免责的几种情形下列情况下担保人无责:一、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债权或者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但这种情况保证人仅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合同加重债务未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对于加重部分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四、保证人是被骗或者被胁迫提供担保的。五、超过保证期间的。六、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查看原文
5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担保与保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担保是以财产作为担保,而保证是以个人信用作为担保。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等,而保证人是在保证合同中承担责任的个人。机关法人、非营利法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适合充当保证人。 保证和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涉及到担保人的角色。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 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证人等。而保证人则是指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 此外,根据《民法典》,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充任保证人。 保证和...查看原文
6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区别
保证人是为票据债务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被保证人,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简单的说,一个是提供担保,一个是被担保。保证人,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为票据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而参与票据关系中的第三人。被保证人,这是指票据关系中已有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票据债务人一旦由他人为其提供保证,其在保证关系中就被称为被保证人。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保证债务人追索权的实现,而提供的担保。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由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代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行使追索权时,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丧失追索权。为了保证追偿权能得以实现,第三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债务人为保证人提供的担保称为反担保。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协议承担的责任是: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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