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复议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劳动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劳动局申请复议。如:?
(一)对罚款、吊销许可证与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劳动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劳动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劳动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劳动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劳动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劳动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劳动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申请复议条件?
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五)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广州市属区、县级市劳动局。?
三、复议申请书内容?
申请人向广州市劳动局申请复议应当递交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三)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四)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四、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裁决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五、复议申请受理?
广州市劳动局(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应予受理。?
(二)复议申请不符合申请复议条件之一的,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三)复议申请书未载明应当载明的内容之一的,应当把复议申请书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请人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六、复议决定?
广州市劳动局(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复议决定作出以前,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同意并申请撤回复议的,经复议机关同意并记录在案,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
广州市劳动局(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分别作出以下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补正。?
(三)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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