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E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根据《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要求,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西安e类人才认定有什么好处
西安e类人才认定可享租赁补贴和购房免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e类人才申请流程有以下几点: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电子版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审定申请表,按要求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审定申请;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受理部门;
3、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4、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和分类认证。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5、办理认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受理单位应予以办理认证,通过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予以认定类别,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归申请人持有,作为分类认定结果。一份与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6、公示,受理部门在每月二十八日前将认证人选名单通过分类认证系统在线提交至市人社局。经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次月七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7、入库,设立我市专业人才库,经认定的人选入库管理,各相关部门共享人才库资源。
《西安市
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第六条申请认定为
D、E的人才,按照《政策》中人才认定需具备标准规定条件:(二)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三)按照上述分类标准不能认定的人才,由市人社局与认定部门召开会议联合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第七条申请认定为
D、E的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二)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五、对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路一带”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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