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根据财力分期付款。
1、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配置补助费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配置补助费用情况监督。
国家征地补偿是按什么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用地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等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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