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从旧兼从轻原则
时间:2023-07-25 14:04:53 3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如何具体适用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1、比较刑罚的轻重,一般是指将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对某一危害行为所规定的法定刑按一定次序进行比较,即首先比较法定最高刑,当法定最高刑相同时,再比较法定最低刑,当法定最低刑也相同时,再比较附加刑,然后择轻而从。如果新旧《刑法》所规定的法定刑完全相同,应选择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并在裁判文书中援引现行《刑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行为时法所确定的罪名已被修改的,一般认定新罪名,但并不影响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如果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对某种犯罪规定了多个法定刑幅度的,应就危害行为应当适用的具体的法定刑轻重进行比较。

2、比较刑罚的轻重,除比较危害行为应当适用的具体法定刑之外,还应就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所规定的影响该一危害行为定罪量刑的其他因素,如自首立功累犯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等进行全面比较,以实际处刑有利于被告人作为新旧法律的取舍原则。当行为时法与裁判时法之间还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时,应当选择适用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法律。

《刑法》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全文8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法溯及力 最新知识
针对何为从旧兼从轻原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何为从旧兼从轻原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