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兼从轻和从旧兼从轻原则:
一、从新兼从轻原则
指对新刑事法律生效的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原则上适用判决时的新律,但旧律处罚较轻时则适用旧律
二、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当法律有更新或变动的时候,而并非是所有的刑罚都从旧兼从轻。
从新兼从轻从旧兼从轻原则比较答疑
网友提问:
从新兼从轻原则与从旧兼从轻原则怎么比较?
律师回答:
关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刑事立法或刑法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主要有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和从新兼从轻原则。本文主要讨论从旧兼从轻原则和从新兼从轻原则,试图比较二者的优劣。为便于论述,这里将新的现行有效的刑事实体法简称为新法,将以前的已经废止的刑事实体法简称为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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