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申报表》下载
(一)《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申报表》说明
该表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基础资料、建立和管理档案的重要依据。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将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情况逐一如实填报后,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1.单位编码:指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设置的数字代码。
2.姓名:为现用名,应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
3.出生年月:须填写同本人身份证相同的出生日期。
4.社会保障号码:16位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加一位校验码。目前国家技术监督局尚未确定校验码,可暂填身份证号码。
5.参加工作时间:指参加社会保险职工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6.用工形式中的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国有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和其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计划外用工。
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用的,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7.视同缴费年限: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8.参保项目:指单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9.月缴费工资:指参保职工申报的按国家规定统计口径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工资基数。
10.缴费总比例:指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按当地政府规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保险费占其缴费工资基数的比例,即社会保险总费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没有参保的费率不计算。
(注:本节所列各表中的指标凡与本表相同的,含义相同,不另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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