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不能匿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律师进行。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该从收到仲裁申请当天开始的五日内受理,并且还要通知到当事人。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该要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双方并且还要说明理由。仲裁申请书应该要写明仲裁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个人姓名和详细住所。
在劳动仲裁阶段能反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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