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超过月未被转正是否合理
试用期满了不给转正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劳动者通过试用期的,应当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三个月的试用期满,不用专门的申请转正,单位没有告诉你不合格就说明你是合格的,试用期满自动转正。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当试用期的期限届满之后就不会再有试用期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者,通俗的理解就是试用期内没有考核或者默认通过的,试用期一满就自动视为转正的“正式员工”。
二、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要如何办
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要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试用期不签合同的赔偿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催告用人单位签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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