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原单位与劳动者又没有续订合同,导致劳动者失业的,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而失业,如果还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它各项条件,就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金领取后果严重
失业金领取会记录在档案,但没有后果,这本来就是一种保障,不会影响你下一份工作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2、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有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是可以续签的,但如果是劳动者自己选择不续签而导致失业的话,是没有失业金的。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本条已经明确了,中断就业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才行,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是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