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为硚口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本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辖区街道各社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申请表》;2.收件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装入信封,转交社区,通知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召开评议会、评审会、座谈会及申请人见面调查;对于资料不齐全、情况不符合的,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3.社区审核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召开评议会、评审会、座谈会及申请人见面调查,公示7天;通过的
四、办理地点
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五、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街道社区85个工作日、部门5个工作日(指申报截止后到农村奖扶金发放到位时限)
六、办理机构
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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