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员工结婚能降低工资吗根据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这是因为:
1.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职工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取得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法定最低工资和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确定的工资,统称一般工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随意降低女职工的法定最低工资和约定工资,生育、哺乳不是纯粹的女工私事,而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国家繁荣和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大事。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不仅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社会利益
女职工产假工资如何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要求长期病假的女员工不享受产前假。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在产假前按预计分娩日期执行。女职工产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p>1982年,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关于女职工休产假、病假6个月后生育待遇的批复》(1982年)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领取工资如怀孕,医生出具证明确有必要休息的,休息时间按本单位实施的疾病治疗规定办理。因此,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只能领取病假工资,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病假管理保障职工病假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按休假时间标准(6个月)划分,再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划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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