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阶段不能财产保全,只有在诉讼阶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且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二、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讨债时债权人不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应当采用合法程序保护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未提起离婚诉讼是否能做财产保全
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紧急情况。不采取财产保全将对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2、利害关系人必须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按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付款内容,属于付款诉讼;
5、当事人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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