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市国土房管局近日推出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受到社会的关注。近日在两家单位联手召开的全市业主委员会主任代表专题座谈会上,来自市内六区、滨海新区的众多业主委员会主任代表进行了工作交流。他们日常工作所感受到的苦涩,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小区物业管理的诸多难点和焦点问题,令人深思。
业主委员会成员感受委屈多
业主委员会不仅是小区的掌舵人,还是物业公司与广大业主之间的纽带。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包含着小区全体业主的信任、真诚、依赖和期待。在本报与市国土房管局近日推出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在回答您会选举什么样的业主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问题时,人们选择的答案依次排序为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懂得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以及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许多参与调查的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为业主办事。
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业主的不参与、不理解、不支持给业主委员会职能的发挥带来了很大难度。据众多业主委员会主任介绍,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和民主投票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关注跟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如物业管理费有没有变动,是否解决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自己是否能够分配到机动车位等。而来自一些的过度维权的业主们的猜疑和指责更令业主委员会成员寒心。甚至有部分行为过激的业主把对物业公司以及其他业主的不满发泄到业主委员会成员身上。有相当数量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屡屡感到身心俱疲,陆续选择了辞职。
业委会维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据了解,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约70%以上由退休的老人承担,很多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担任业主委员职责的老人们靠义务奉献难以支撑长久,在处理一些小区维权的关键问题时也感到困难重重。特别是有部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对等,不配合业主委员会工作,业主委员会的老人们在监督物业公司服务方面屡屡碰壁,维权效果不佳,还累坏了身体。
记者调查采访发现,物业纠纷往往集中在业主与前期物业公司之间,而炒掉那些问题多的物业公司谈何容易。据本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何主任介绍,开发商与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有血缘关系,入住后,开发商承诺的路灯、道路修建、车位等基本问题都未落实,而物业公司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重新招标确定新物业入驻管理小区,然而前物业公司却拒绝撤离,造成新、老物业并存的尴尬局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采取诉讼手段将前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以业主委员会无诉讼权为由驳回相关诉讼请求。此外,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拒绝向业主委员会提供正常的活动经费和场地,还将小区公共地段征收的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广告招牌收入费据为己有,拒绝公布小区物业管理账目。许多业主委员会成员希望在维权时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让他们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也让各方理解他们的真心付出是为了换得小区整体的和谐与安宁。(刘英潮郭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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