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否认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的,该处分行为有效。一方因擅自处分行为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因一方擅自处分行为所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知情买卖的双方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的,一般可以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能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要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对共同财产行使使用、处分等权利。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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