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等。
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夫妻之间有哪些身份上的权利义务?
夫妻之间身份上的权利义务有:
(1)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
(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7)夫妻双方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
(8)夫妻互负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男女平等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夫妻法律地位的原则性规定。《民法典》对夫妻关系的其他具体规定,都体现了这一原则的精神。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夫妻各自享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都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彼此身份上不存在依附和服从关系。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应该平等相待,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对家庭事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有因职务高低、工资差距等原因凌驾于对方之上的优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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