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免税是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给予部分减征或全部免征。税收减免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征税项目所作的某些局部的、以法律形式规定的税收优惠措施,是税收优惠的重要形式之一。
税收的减免方式大致有三种:
一是从时间上可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前者限于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减税免税,过期一般不再继续减免照顾;后者是对特定纳税人或特定征税对象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的减税、免税,没有固定的减免时间限制。
二是从性质上可划分为政策减免、困难减免和一般减免。政策减免,指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所给予的减税、免税;困难减免,指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纳税有困难而给予的减税、免税;一般减免,指其他一般性的减税、免税。
三是从与税法的关系上可划分为法定减免和非法定减免。前者指税法明文规定的减税、免税;后者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制定某些减税、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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