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孩子改姓,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经过对方的同意,公安机关不会给办理改姓手续的。
如果对方同意孩子改姓,必须到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改姓手续。
异地是不能办理的。
一、姓名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
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3、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二、姓名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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