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民事案件,法院拒绝原告诉讼请求。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的法律依据。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2项的规定,无罪的推定是指受到刑事诉讼的人,在没有依法证明有罪之前必须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是无罪推定原则对无罪处罚方法的表现。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是证明责任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证明责任严格地由控诉方承担。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使被告人是否有罪处于不能证实的悬疑状态,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判决。据此,关于证据不足的适用标准,又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案件证明标准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有罪判决。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法院会判吗
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法院不会判。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只有该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利害关系明确,法院才可以对此作出判决。因为法院的判决事关整个案件所牵涉人的利益,所以在作出判决前一定要谨慎,否则很容易作出错误的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的程序,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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