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职责包括方面如下: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一、劳动仲裁投诉有用吗
有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国家规定设立办事机构。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
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
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仲裁员有以下几点的职责:
1、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争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审查,参加仲裁庭活动。
2、进行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3、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4、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劳动保障争议处理意见。
5、宣传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贯彻执行。
6、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政策解释服务工作。
7、协助书记员做好调解、仲裁文书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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