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二、宁德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租赁合同;
2、居民身份证。
三、宁德房屋租赁注销登记备案申请条件
租赁期满或当事人协商提前中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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