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子女出生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丢失的可以补办,补办在日期上没有限制。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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