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几天不想干了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干了扣工资属于什么行为
公司强制性扣除离职员工一半的工资是不合法的。首先,你要按照流程提出书面申请书给你的直线经理,自己拍个照片留下来,在交给老板的时候,要他签字,如果不签,要他说原因,还有不给工资的说法,并且要录音,做好证据。第二,就是去翻员工手册相关条例。第三,收集所有证据,叫上你的一些有相同遭遇的人一起去劳动局投诉,记住人越多越好,人多好办事,并且把你收集的证据,录音什么的放到网上,,扩大影响,这样会很快拿到钱的,老板都是好面子的,劳动局和仲裁也是一样的,他们会很快处理,要企业给个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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