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压一天日结工就干一天不给工资吗?
时间:2024-01-16 08:34:36 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法律规定压一天日结工就干一天不给工资吗?

压一天日结工就干一天给工资,日结不发工资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不管是日结还是月结,只要付出了劳动,都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做日结就要发日结的工资。如果不发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按规定提出辞职,不会影响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结清工资并办结离职手续。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目前如果长时间的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即使是劳动者只上了一天的班,那么一天相应的工资也是需要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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