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子有房产证,但是土地却有各种“问题”。如何处理这些现实生活中的历史问题,郑州给出了一个“过渡政策”。
“问题土地”咋办不动产登记郑州给出过渡政策
给出“过渡政策”: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分类处理“过渡期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交易、抵押等事宜。
小区房子有房产证,但是土地却有各种“问题”。如何处理这些现实生活中的历史问题,郑州给出了一个“过渡政策”,即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照“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分类处理,即对已办理房产登记的存量房屋,在办理转让、抵押和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时,暂不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不再编制不动产单元号,而是根据房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尽快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释疑】
登记模式和内容是咋调整的
据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最大的难题就是土地属性信息的复杂性,它涉及土地面积、性质、用途、使用期限、权属变化等,要确认该信息,耗时较长。
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需要显示不动产单元号,这个号码相当于房屋的“身份证号”,科学严谨,也是全国唯一的,它需要土地和房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叠加,需要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
“这样就间接造成了不动产登记证书产生速度较慢。”上述有关负责人解释道。不过,为了最大限度地消化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存量,尤其是当前积压较多的二手房交易的不动产登记,郑州就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对不动产登记模式和内容做出调整。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政策,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照“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分类处理,即对已办理房产登记的存量房屋,在办理转让、抵押和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时,暂不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不再编制不动产单元号,而是根据房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尽快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同时,根据需要,注明“该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字样。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们接到申请后,会初步审核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信息,暂不再做具体的土地属性信息确认,就可以尽快发证。
该证作为过渡期不动产登记证书使用,中心会提醒标明“该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字样,平台的数据库会在随后进行土地信息确认,等待市民有主动需要或者下次交易时来申请添加土地属性确认。
【提醒】
并非所有房屋登记
都执行“过渡政策”
另外,以下两种情形,将继续按照不动产登记原有规定完成登记发证。第一种是,已完成数据整合的房屋,就是之前已经开始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工作的;第二种是,新开发建设房屋的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两种情形均在现有登记系统上按规定完成登记发证。
最后,市民如有房产证或土地证丢失的情况,可在纸质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15日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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