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9-07 20:20:09 3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介绍了国有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转让需要满足调整投资结构和国家有关国有股转让规定的要求,需要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的股东转让国有股权后需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转让数额较大时需要经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育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批准。

国有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其主要目的是调整投资结构;其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国有股转让的规定,国有股持有人需要提出申请,并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资方向、转让金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以及转让时间等具体安排;第三,国有股权转让申请需要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如果国有股权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和相对控股权变动,必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育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批准;最后,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的股东转让国有股权后,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使用计划和实施结果。

国 有 股 权 转 让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这意味着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进行股权转让。此外,转让方和受让方还需要保证股权转让不会损害出资人、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不会损害出资人、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国有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有责任保证股权转让不会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全文8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有股权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 国有股权转让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国有股权转让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