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有效转让国有股权的条件,包括调整资产配置为主要目的、遵守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批等。转让国有股权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包括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以及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等。同时,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还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若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有效:1.以调整资产配置为主要目的。2.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3.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转 让 国 家 股 权 的 相 关 规 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或其他股东的行为。转让国家股权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股权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股权转让价格应当公允,不得明显不合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3. 股权转让应当向公司和社会公布,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4. 股权转让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转让。
5. 股权转让所得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投机、炒股等行为。
6. 股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股权转让的交割日期和方式。
7. 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股东的职责和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8. 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应当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以便于受让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总之,转让国家股权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股权转让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保障国家、社会和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效条件满足后,股权转让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转让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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