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违约有下列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屋使用不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不合理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房屋承租违约的法律责任
1、未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
2、承租人和居住人员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4、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由公安机关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6、未履行计划生育责任的,由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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