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入职当年能否领取领取年终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此,赵先生等5名新职工可依上述法律规定与公司协商,若不成可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员工离职后年终奖的规定是什么?
员工离职后年终奖的规定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金,如果员工去年工作满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分配应遵循劳动分配原则,同工同酬,完全具备参加年终绩效考核、领取年终奖金的条件。用人单位仅以年终奖发放时员工已离职,拒绝支付年终奖的,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仲裁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2、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当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执行。一般来说,年终奖金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独立管理范畴,用人单位有权独立决定年终奖金的条件、金额、时间等具体事项。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公司的特殊福利,是否支付和支付金额需要考虑公司的利益和个人表现,不包括在员工工资范围内,并规定员工在年终奖金前不得享受上一年度年终奖金,那么用人单位不支付年终奖金,可以得到司法支持。
二、竞业协议最低补偿多少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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