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前几天看上了一套位置、价格、户型都不错的房子,可遗憾的是没有房产证,房主说,这是新房,房产证过几天就办下来了,如果觉得没有保障,还可以做一个公证,证明他已经把房子卖给了我,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名字更换成我的。请问这样做到底安不安全,公证的效力有多大?
答: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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