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我前几天看好了一套位置、价格、户型都不错的房子,可遗憾的是没有房产证。房主说,房屋产权证过几个月就办下来了,如果觉得没有保障,可以做一个公证,证明他已经把房子卖给了我,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名字再更换成我的。请问这样做到底安不安全,公证的效力有多大?
答:根据相关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只做公证不更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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