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眉山市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2013年既有工作基础上,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次进行全面清理。
一是锁定范围。市本级重点清理2013年清理后公布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新承接的中央、省下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区县重点清理仍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中央、省如新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清理工作比照此次清理方式分批实施。
二是明确内容。由省政府规章设立的、由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各单位、部门原已承担或承接国务院部门或省政府部门下放的面向政府内部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予以取消或下放。确因工作实际需要由政府有关单位、部门承担的,按程序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三是严格步骤。清理工作分单位自查自清、编办审核确认、政府审定公布三个阶段进行。部门按要求逐一提出取消、下放、调整的具体意见及依据。编办对部门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清理意见按程序报送政府审定通过后,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清理工作将于11月底全面完成。通过全面清理,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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