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不同意调岗又不离职
在无法给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如果职员拒绝接受转岗并同时不愿辞职,企业应继续按照原先的劳动合同进行执行。
若员工不能充分担任现职但仍未选择转岗或离开,雇主有权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该职员,或是额外支付其一个月薪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强制调岗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在面临员工对企业调岗安排产生异议时,首要任务是审视调岗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依据《劳动合同法》,调岗事宜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若公司擅自强令调岗,劳动者有权选择进行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利益,或者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若调岗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拒绝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有权利索取经济赔偿。
若调岗决策合法合理,而员工仍拒绝执行,企业可发出书面警告,甚至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如企业无正当理由擅自违法调岗,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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